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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6月9日訊 昨天是“世界海洋日”當天,中國最大的準官方全國性環(huán)保組織“中華環(huán)保聯合會”向公安部等提出刑事報案,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蓬萊19-3漏油事故中康菲中國公司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受中華環(huán)保聯合會委托報案的代理律師王海軍、徐紅亮稱,刑事報案已分別向公安部、遼寧省公安廳、河北省公安廳、天津市公安局、山東省公安廳提出,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兩年前蓬萊19-3漏油事故中康菲中國公司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該事故系違規(guī)操作,導致渤海6200平方公里遭受嚴重污染,已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重大責任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4條及相關規(guī)定,時任康菲中國公司外籍總裁的司徒瑞(GeorgStoraker)和外籍副總裁倪明康(Mark A. Nelson)均已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應當受到中國司法機關的追究,接受中國法律的審判。但由于有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疏于履職職責,致使康菲中國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至今并未受到任何追究,兩外籍領導人也已逃離中國。兩位來自德衡律師集團的代理律師表示:污染海洋環(huán)境犯罪必受嚴懲,國家司法主權不可侵犯。 這是中華環(huán)保聯合會在5月15日向國家海洋局、國家發(fā)改委等部門提出11項信息公開申請后的又一公益行動,旨在懲治海洋污染行為、維護海洋生態(tài)環(huán)境、喚起人們對海洋環(huán)境的關注。 據悉在同一天,天津、山東有43戶漁民向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對康菲公司提出漏油污染索賠申請。(青島新聞網記者) 關于依法追究蓬萊19-3漏油事故中康菲中國公司相關責任人員刑事責任的報案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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