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胡連友在網絡上持續(xù)發(fā)帖,指稱東安縣公安局局長鄭航“涉黑護黑”,鄭航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誹謗罪刑事責任,一審認定胡連友誹謗罪成立,并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胡連友不服,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昨日上午,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未當庭宣判。
????胡連友的代理律師羅喜立說,庭審從昨日上午9點持續(xù)到10點半左右就結束了,“胡連友在法庭上承認是自己發(fā)的帖,而且承認網帖中有些地方言辭過激、用語不當,但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p>
????記者從當事雙方了解到,鄭航與胡連友的代理律師均未提供新的證據。辯論環(huán)節(jié)結束后,法庭詢問雙方是否接受庭外調解,鄭航表示不接受調解,而胡連友一改一審時高呼“奉陪到底”的態(tài)度,表示愿意調解。法庭將擇日宣判。(記者張祥 實習生劉龍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