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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業(yè)煤焦集團董事長張新明(資料圖) 據新華社電近日,山西一企業(yè)家在首都一份報紙上刊登的一份回擊網絡謠言的聲明引發(fā)網民關注。不少網民表示:網絡謠言已經滲透和影響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需要認真對待和重拳整治。 網傳企業(yè)家“跑路” 11日,在首都一份報紙的報眼顯著位置刊登出了署名為“山西金業(yè)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新明”的一份聲明,聲明指出:最近,有的網站在不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對我本人和企業(yè)進行了不實報道,給我本人和企業(yè)造成了無辜的傷害和損失。聲明要求有關網站立即停止侵權,他本人及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對于發(fā)聲明的背景,張新明有無奈更有憤怒?!叭ツ暌詠恚W絡上突然有很多關于我個人以及企業(yè)的一些不符合事實的傳言,比如我‘跑路’‘失蹤’,甚至‘被抓了’‘向警方自首’了,等等?!睆埿旅髡f,“我們也曾經向一些網站提出過抗議和改正的要求,但是一直沒有得到積極回應。在這種無奈的情況下,我只有通過登報來為自己澄清事實,為自己維權。” “事實上我一直在正常地處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我不知道散布那些謠言的人是何居心?!”張新明說。 這個被網民稱為“網絡謠言反擊戰(zhàn)”的聲明,在網絡上引發(fā)關注和反響。不少網民認為,在網絡謠言越來越困擾人們生活的情況下,登報發(fā)聲明是維權的一個好辦法,這樣既避免了公民個人與被雇用的“網絡水軍”在網絡上的不對等混戰(zhàn),更可以跳出網絡本身,在現實中回擊網絡謠言。 經濟糾紛引網絡謠言? 對于網絡謠言的起因,張新明個人認為這應該與一起經濟糾紛有關。 “我公司與沁和能源集團公司、沁和投資有限公司及呂中樓先生之間有一起經濟糾紛,后來我們訴諸法律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23日作出了判決,對方不服提出了上訴。也就在這以后,網絡上攻擊我的謠言就慢慢起來了?!?/p> 在采訪中,張新明認為這起網絡謠言還有一些其他因素。“呂中樓先生在接受有關媒體采訪時曾認為是我背后鼓動大家去舉報他2001年在山西沁水縣‘侵吞國有資產’的事?!睆埿旅髡f,“而事實上我2007年才認識他有了經濟往來,他被舉報的事跟我無關?!?/p> 記者輾轉聯系上了舉報呂中樓涉嫌“侵吞國有資產”的舉報人之一、山西沁水縣永紅煤礦原礦長、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潘新建。潘新建說:“我們從2002年就開始反映有關情況,從來沒有人說我們是誣告,只是告訴我們在調查,但十年都沒有結果。至于張新明,我們從來就不認識這個人?!?/p> 但是,記者就此事聯系在北京的呂中樓先生時,他只是強調:我是一個做實業(yè)的人,不想炒熱這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