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交警集中查校車 深入排查,強化源頭管理 配合教育部門立即對轄區(qū)所有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開展一次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屬于公安交警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立即整改,不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內的,及時報告當?shù)攸h委、政府,并向相關部門下發(fā)交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積極督促協(xié)調解決。著重對在用的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車輛和駕駛人、車輛載客人數(shù)、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并認真核對“三證”(即駕駛證、車輛行駛證、檢驗合格證),登記造冊,建立管理檔案。對新增的接送中小學、幼兒園的車輛和駕駛人,要按照《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查登記。對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運,不消除隱患堅決禁止行駛;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要立即報廢。同時,要通過定人、定校、定車的方式,督促學校立即對自有接送學生車輛集中進行一次認真檢驗,檢驗結果要記入校車檔案,發(fā)現(xiàn)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進行整改,確保校車管理措施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