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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樓少女小麗從這扇脫焊的窗戶出逃時墜樓身亡 亞心網記者 張萬德攝 墜樓少女小麗的母親現在總是拿出女兒的照片回憶過去 亞心網記者張萬德 攝 因17歲的女兒小麗(化名)迷戀上網,李寧、陳素梅兩口子將她送進了一家專改孩子不良習慣的“學?!?。一個半月后,小麗因生活太壓抑試圖逃跑,不幸墜樓身亡。 3月17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烏魯木齊天道智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賠償李家夫婦精神損害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共計25.8萬余元。 3月22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少年庭了解到,小麗是去年5月14日被父母送進天道智成公司的。小麗與天道智成公司簽訂的協(xié)議為:小麗2010年5月14日進入該公司,接受教育時間為半年,學費為1.6萬元。此后,小麗和其他同學先是在學校設在薩爾達坂鄉(xiāng)的訓練營進行軍事化訓練。6月23日,李寧曾接小麗回家,當時小麗說:“生活太壓抑了,真是度日如年。當了一個半月的苦力,學員們想集體逃跑。”小麗還說,平時如果她們不聽話,就會被扇耳光、挨膠皮管子,而教官稱之為“自由搏擊”。 李寧把這一情況告訴了天道智成公司的法人畢國平,希望能引起學校重視,采取相關措施。因為公司相關人員一再表示保證學員的安全,6月28日,李寧同意公司將小麗接回公司。當日,公司教官將小麗又接到烏魯木齊市友好路宏運大廈12樓住處。6月29日2時30分左右,有名學員突然叫醒大家,說小麗逃跑墜樓了。隨后,公司負責人趕到現場,看到沙發(fā)上綁著繩子伸出窗外,繩子是一條由八九條被單、床單結成的。 小麗父母懷著自責與悲憤,將天道智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烏魯木齊市沙區(qū)法院一審查明,天道智成公司雖在小麗等5名女孩居住的房間窗戶安裝了防護欄,但由于防護欄不穩(wěn)固,窗戶欄桿直接可以推開,導致小麗跳窗逃離墜樓身亡,負有主要責任。而小麗已滿17周歲,對于自己的行為應當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所以她自己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此外,天道智成公司管理存在漏洞。沙區(qū)判決,天道智成公司賠償李寧、陳素梅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26萬余元。 沙區(qū)法院宣判后,天道公司不服向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稱,受害人小麗的死亡,是由于她個人的行為欠妥,應當由她個人承擔責任,公司已在合理限度范圍內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出事房間不存在安全隱患。 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審理后認為,天道智成公司上訴提出自己對受害人的死亡并無過錯。而法院查明的事實是,天道智成公司未經教育部門批準,即廣告招生,在“培訓”中不顧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采取限制自由、強迫勞動的方式。將受害人一起的5名女孩子關在僅為14平方米的房間,不符合基本生活和居住的生活條件。尤其是在明知受害人隨時可能逃跑,但出事房間卻存在安全隱患,最后發(fā)生受害人翻窗墜樓的事件,天道智成公司未能盡到自己所承諾的教育、管理、保護義務,對受害人的死亡具有一定過錯。在判決的賠償金中,死亡賠償金209, 200元;喪葬費10,299.2元;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 新聞背景: 在2010年事情發(fā)生時,本網記者在采訪中,在該公司的招生手續(xù)上看到,直至2009年11月,招生協(xié)議中還是以華龍青少年成長研究中心的名義簽署的。而在2010年年初,天道智成便誕生了。而采訪中。天道的法人代表畢國平表示和程秋杰是夫妻,而學校由程秋杰管理。 2006年,程秋杰發(fā)起成立了一個名叫“壞孩子媽媽聯盟”的組織。同年7月,經自治區(qū)民政廳、科技廳批準成“華龍”,系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也是新疆第一個專門針對“偏差行為”、“問題學生”擇差招生特訓學校。然而,因工作人員將學員毆打致死。 新聞回顧:烏魯木齊網癮少女逃離特訓學校墜亡 該校曾打死學生 因17歲的女兒小麗(化名)迷戀上網,李寧、陳素梅兩口子將她送進了一家專改孩子不良習慣的“學校”。可讓夫妻倆始料不及的是,一個半月后,小麗因生活太壓抑試圖逃跑,不幸墜樓身亡。(記者 李昀霞 通訊員 謝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