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車為鏟車滅火后,消防車水槍開始噴向業(yè)主潘蓉。
今天我們來關(guān)注強制拆遷的話題。在節(jié)目開始,我們先來看一段驚心動魄的拆遷場面。
“你們是哪個法院的,也沒有法院的判決書,如果沒有,就是強占我的土地,侵犯我的財產(chǎn)。”
這名站在樓頂上的女士名叫潘蓉,在發(fā)生前面片子所記錄的那一場沖突之前,潘蓉的家是一幢建筑面積480平米的四層小樓,位于上海市閔行區(qū)。潘蓉和丈夫張其
龍都出生在這個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上世紀90年代夫婦二人到新西蘭留學(xué),之后又取得了新西蘭的國籍。2004年夫婦二人回國,把屬于張其龍父親的一所農(nóng)村住宅翻蓋一新,張其龍也開始回到國內(nèi)工作。然而2008年,潘蓉接到的一紙虹橋機場交通樞紐的拆遷裁決,打破了他們一家平靜的生活。上海機場集團要興建機場的交通樞紐工程,而潘蓉的這棟小樓正好位于這一工程項目的范圍之內(nèi),因此潘蓉一家必須在期限之內(nèi)搬離原先的住所,房屋將做拆除。作為房屋被拆遷的補償,潘蓉獲得每平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補貼,以及1480元的土地補償。計算下來潘蓉的拆遷補償是6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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