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日,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書記(正廳級)周光全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安徽省安慶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在提審周光全時,他連說了“三個不知道”,即不知道幫別人謀取合法利益也構成犯罪、不知道把收的錢退了還構成犯罪、不知道還有“斡旋受賄”的說法。(8月16日 《檢察日報》) ????有“賣官書記”之稱的廳級高官,不知道幫別人謀取合法利益也構成犯罪、不知道把收的錢退了還構成犯罪、不知道還有“斡旋受賄”的說法,一是裝糊涂,二是對最基本的法律知識都出現了認識上的偏差,廳級高官與“法盲”強烈的反差為一些領導干部敲響了警鐘。 ????檢察機關指控周光全涉嫌收受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近500萬元,并有折合300多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這不知道,那不曉得,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犯罪,卻又深諳“斡旋受賄”之道,“不知道”讓網友們認為是欺騙組織、蒙蔽群眾的“馬甲”。 ????有人周光全的“三個不知道”,是因為他位重權大,他說的話沒人敢不聽,他做的事,哪怕就是錯 ????在庭審的最后陳述中,周光全情不自禁地大哭起來,表示對自己長期不學法、不懂法,加上缺乏有效監(jiān)督導致沒有很好地守法感到非常后悔。他同時也不忘感謝檢察機關,聲稱檢察機關辦案和在辦案中對其說服教育的過程,實際上就是給其上法制課、進行普法教育的過程。 ????周光全的這三個“不知道”說明個別領導干部,是不是真該抽時間補一補法律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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