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興林美貞結束五年婚姻
離婚個案:孫興為了跟內地80后辣妹在一起,最終選擇與結婚5年的林美貞離婚,不得不付高額贍養(yǎng)費,而且更加可笑的是,他還曾償付過前前妻的贍養(yǎng)費。 “蛭”人事件:兩人共同經營的四家餐廳的股份,兒子孫恒一并歸前妻,每個月還必須給妻子10萬生活費,媒體粗算,孫興這次“偷吃”代價是5000萬臺幣。小三之后就是小四,希望80后辣妹不要被90后非主流PK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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