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一個產銷兩旺、擁有多輛高級轎車的企業(yè),賬戶上卻幾乎沒有一分錢,而該企業(yè)的一名普通職工賬戶上,每個月的資金流通量竟高達300余萬。日前,在鐵的證據面前,這家想逃脫一筆法院已終審判決的欠款而“藏富裝窮”的聊城企業(yè)終于栽了。
1999年8月,在買賣化肥履
約過程中,聊城市某復合肥廠累計欠煙臺某化肥公司化肥款25萬余元,該化肥公司多次索要無果。煙臺化肥公司于2003將其訴至法院,海陽法院判決被告應付化肥款及違約金298875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后,終審仍維持原判。沒想到,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海陽法院執(zhí)行法官先后4次到被執(zhí)行人處均無功而返。后來,經多方了解,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往來貨款竟存于企業(yè)員工個人名下。執(zhí)行人員連夜出行,在第一時間內依法將被執(zhí)行人公司的員工劉某的個人賬戶存款50萬元凍結。隨后,執(zhí)行人員再赴濟南、聊城調閱了劉某賬戶的流轉情況。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個普通職工的賬戶每個月的資金流通量竟達到了300余萬元。日前,銀行已將案款本息共計37萬余元匯到了海陽法院賬戶。(王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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