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成都人許林接到朋友李偉的電話:“我在二環(huán)路南三段的某酒吧,要買點K粉!倍,許林和女友開車到酒吧門口。正當3人交易時,恰好被兩位巡邏民警發(fā)現抓獲。 經鑒定,許林所販賣的K粉為“甲基麻黃堿”,并非K粉(氯胺酮)。檢察官認為,許林在不知是假毒品的 情況下,其行為同販賣毒品行為沒本質區(qū)別,一般都視為構成販賣毒品罪。于是,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批準逮捕了許林和女友。
經鑒定,許林所販賣的K粉為“甲基麻黃堿”,并非K粉(氯胺酮)。檢察官認為,許林在不知是假毒品的
頁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
版式檢索
舊報全文檢索
專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