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出臺《汽車貿易政策》
我國允許有條件的外國投資者進入汽車貿易領域
人民網北京8月12日訊
記者龔雯報道:根據商務部8月10日發(fā)布的2005年16號令《汽車貿易政策》,我國將履行加入WTO承諾,允許有條件的外國投資者進入國內汽車貿易領
域,并在經營方面充分體現國民待遇。
自8月10日起施行的《汽車貿易政策》涉及汽車銷售、二手車流通、汽車配件流通、汽車報廢與報廢汽車回收、汽車外貿等領域,系統(tǒng)提出了我國汽車貿易的發(fā)展方向、目標、經營規(guī)范和管理體制框架。
《汽車貿易政策》一方面著力規(guī)范市場主體秩序,建立和完善準入制度;另一方面規(guī)范市場交易秩序,嚴禁低價競銷、價格欺詐、偷稅漏稅、強買強賣以及經營假冒偽劣汽車配件商品的違法行為,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引導貿易企業(yè)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另外,進一步引入競爭機制,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打破地區(qū)封鎖,促進汽車商品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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