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日前,市地稅稽查局在有關部門配合下,拍賣了一納稅擔保人的5萬余平方米土地,以拍賣所得抵繳被擔保人欠繳稅款、罰款及滯納金共453.7萬元。這是地稅局建局以來涉及金額最大的一起強制執(zhí)行案。
某五金電器公司自1996年至2000年共計收取房屋租賃費347萬元,
長期掛“其他應收款”賬戶未計收入,偷逃營業(yè)稅、房產(chǎn)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稅共計157.6萬元。地稅稽查局對其下發(fā)稅務處理決定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該五金電器公司以種種借口,拒絕繳納所查補稅款。2002年該單位的上級總公司以其擁有的吳石路的5.26萬平方米土地作為擔保物為該公司作納稅擔保。但直到擔保期結束,該五金電器公司始終未繳納其應納稅款。(劉蘭星徐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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