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時摩托車起火燒毀,車主認為摩托車起火原因是由于修理工操作不當所致,便找修理部要求賠償損失。修理部則認為起火原因是本身摩托車就有質量問題,拒不承擔賠償責任。 昨日,平度市消費者協(xié)會受理后,認為修理部存在操作不當應當負主要責任,根據(jù)摩托車的使用折舊和后
期車輛掛牌的費用等,經幾次調解,車主張女士獲賠2500元。 5月31日,平度市民張女士將摩托車推至位于市內鄭州路上的一家摩托車修理部維修。當修理工閻某發(fā)動摩托車檢查火花塞時,發(fā)動機突然起火。經半個多小時撲救,才將著火的摩托車撲滅。但摩托車已被燒得完全報廢。牟成梓孫建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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