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魏光前、徐光明下水的連城鋁廠經濟犯罪窩案三號人物潘志雄,12月14日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聽判,法院以潘犯合同詐騙、行賄、貪污三項罪名一審分別判處其無期徒刑、9年和7年有期徒刑,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法院認為,潘志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合同、
履行合同中詐騙國有資產19517萬余元,構成合同詐騙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財物折合人民幣521萬余元、港幣31萬余元、美元4000元、勞力士手表一只,構成行賄罪;潘志雄在徐光明變相加價貪污連城鋁廠300萬元中起了幫助作用,他依附于徐光明的國家工作人員身份構成貪污共犯。
鑒于潘志雄為偵破徐光明受賄等重大案件提供了重要事實和線索,屬重大立功表現(xiàn),在貪污罪中屬從犯,法院對其行賄和貪污罪依法減輕了處罰。
宣判后,潘志雄表示他將細讀判決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案件回放
幫徐光明貪污300萬 成貪污共犯
潘志雄,現(xiàn)年35歲,廣東南海人,捕前系廣東南海市桂鴻實業(yè)總公司董事長兼南海桂鴻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偵查機關于1997年4月27日從海南將其緝拿歸案。潘在連鋁經濟犯罪窩案中,是個很重要的角色。
1992年10月,時任蘭州連城鋁廠連海綜合開發(fā)總公司經理的徐光明(另案處理)要求廣東省南海市大瀝鎮(zhèn)個體戶潘偉標幫其在南海市聯(lián)系做炒賣地皮的生意。潘偉標找到潘志雄,潘志雄稱其在里水鎮(zhèn)勝利管理區(qū)有150畝土地可以買給徐光明50畝,每畝12萬元。潘偉標提出,他要從每畝地上得4萬元,50畝地共200萬元。潘志雄同意了潘偉標的要求。潘志雄在與徐光明商議土地價格時隱瞞了這一情節(jié),以每畝16萬元向徐光明報價。在雙方商談過程中,潘志雄與潘偉標鼓動徐光明從中“加價掙錢”。徐光明抓住這一時機,提出在每畝16萬元的基礎上再加價6萬元,50畝地共得300萬元回扣。潘志雄與徐光明一拍即合,1992年10月3日,潘志雄、徐光明(代表連海公司)簽下了“轉讓土地意向書”。潘志雄將此地以每畝22萬元人民幣,總計1100萬元非法轉讓給蘭州連城鋁廠連海綜合開發(fā)總公司。徐光明以連城鋁廠銷售給潘志雄的鋁錠抵付給潘志雄1100萬元土地款,潘志雄騙取土地款后,付給潘偉標250元(其中50萬元是徐光明答應從其所得的300萬元回扣款中給潘偉標的);付給徐光明回扣250萬元。據此,潘志雄依附于徐光明共同貪污蘭州連城鋁廠人民幣300萬元。
賄賂開道 大發(fā)其財
潘志雄為了得到平價鋁錠和好辦事的目的,在向徐光明行賄500萬元人民幣之外,還利用各種手段向魏光前等大肆行賄。1993年4月至1995年12月間,潘志雄出資陪同魏光前多次前往澳門游玩,在葡京酒店給魏光前行賄港幣12萬元,美金4000元;1994年至1996年間,向時任連海綜合開發(fā)總公司副總經理常生壽先后行賄人民幣2萬元,港幣8000元,勞力士男式手表1只;1994年9月,潘志雄在要求時任連城鋁廠辦公室副主任兼通宇信息公司經理的金全祿為其發(fā)運120噸平價鋁錠時向其行賄人民幣1萬元;1995年9月潘志雄與金全祿等人在澳門游玩時向金全祿行賄港幣1萬元。
瘋狂詐騙國有資產1.9億元
1994年8月,潘志雄從徐光明處得知蘭州連城鋁廠正與外埠企業(yè)商談聯(lián)辦深加工企業(yè)的信息,即與徐光明密謀,叫徐光明作魏光前的工作,讓連城鋁廠與其聯(lián)營,并許以重金,如聯(lián)營成功給魏光前好處費300萬元,給徐光明好處費200萬元。得此承諾,徐光明便勾結串通本廠財務處長、副總會計師王順啟(已因受賄罪被另案判處)積極活動做魏光前等廠級領導的工作,與此同時潘志雄為討好魏光前,多次出資陪同魏光前及魏的親屬到澳門游玩。多管齊下,果然見效,魏光前同意與潘志雄聯(lián)營。
同年9月,潘志雄在王順啟的的介紹下委托甘肅金升會計師事務所對自己用于聯(lián)營的私營企業(yè)南海市桂鴻型材廠、氧化二廠的資產進行評估,高評冒估為1.19億余元。潘志雄以虛假資產數(shù)額與連城鋁廠談判聯(lián)營,并終以9190萬元虛假資產與連城鋁廠達成聯(lián)營協(xié)議,雙方組建了廣東省南海市桂鴻鋁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集團公司)。潘志雄騙取連城鋁廠3173萬元聯(lián)營投資款后,給徐光明共行賄500萬元。
潘志雄與蘭州連城鋁廠簽訂聯(lián)合同后,為了騙取連鋁更多資金,于1994年11月26日與魏光前簽訂了一份“承包經營合同”。蘭州連城鋁廠從1994年12月21日至1996年5月,共給潘志雄發(fā)運鋁錠9563噸,貨款16814萬元(不含長期拖欠貨款利息2918萬元)。連城鋁廠所有供給集團公司的鋁錠按合同約定為生產所需,但潘志雄卻以其私營桂鴻實業(yè)公司名義將其中6831噸鋁錠倒賣,其余2732噸加工成型材后出售。隨后,潘分數(shù)次共付款466萬元,其余16344萬元被潘志雄騙取占為己有。(記者廖明
荊雯)
特約編輯: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