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購來的QQ號卻被網絡服務公司收回。網民認為自己的網上虛擬財產被侵犯,將網絡服務公司告上法庭欲討回QQ號。深圳市福田區(qū)法院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受理本案,于昨日開庭審理。
是否該受理法院有爭議
據網民呂某起訴稱,今年3月8日,呂某花費2400元從他人手中購得一個QQ
號,并與其手機捆綁,但在3月24日,呂發(fā)現購得的QQ號無法登陸,咨詢該網絡服務公司時,工作人員讓其填寫號碼申訴表,并稱用手機可直接取回密碼。
但次日呂某發(fā)現自己的手機捆綁被取消,再次致電該網絡服務公司時,對方答復稱,該號碼屬該網絡服務公司員工的內部號碼,發(fā)現此號碼被盜后現已收回。呂某認為該網絡服務公司侵犯其合法所有權和使用權,遂將其告上法庭。
這起較為新穎的虛擬財產之爭在不同級法院間也產生不同的意見。福田區(qū)法院在接到呂某的起訴后裁定認為,呂某主張權利的對象應是號碼的出售者而非該網絡服務公司,裁定不予受理。
深圳市中院終審裁定認為,呂某與號碼出售者沒有糾紛,呂某與本案有利害關系,且有明確的被告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符合起訴條件,福田區(qū)法院應予受理。
QQ號只是服務不是財產?
該網絡服務公司認為,呂某無法證明其對98765的QQ號碼享有合法權利。根據《軟件許可協議》,QQ賬號的所有權歸該網絡服務公司,用戶在完成注冊申請手續(xù)后,獲得QQ號的使用權。QQ號碼使用權僅屬于初始申請注冊人,不得轉讓或繼受、售賣。
在本案中,該QQ號的初始注冊人是一名程姓網友,享有該號碼的使用權,而呂某從未在該網絡服務公司的系統中進行過該QQ號的申請注冊,顯然無法根據協議享有該號碼的使用權。此外,該公司還認為,QQ號只是該公司提供的服務,不是財產,當然談不上財產權,權利就不存在,更談不上被侵犯。
法庭在審理后主持調解,但因呂某堅持要求要回該QQ號,而該網絡服務公司不同意返還QQ號,因此調解不成。法院宣布休庭,擇期判決。(見習記者李少華
記者劉啟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