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4日召開的江西省委全委會上,除了備受關注的余小平嚴重違紀問題在其自殺后10個月被正式通報外,還有省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fā)被中紀委立案審查事件。據透露,丁被認為“徇私枉法、以權謀私、包庇兒子違法活動”。他是中國第一個被立案審查的在位的省級檢察長。
7月2日,星期五,江西
省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日,檢察長丁鑫發(fā)在辦公室“接待”了一批“不速之客”。
“客人”是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傅克誠等人。檢察院黨組成員被召集后,中紀委一名副書記宣布,對丁鑫發(fā)“立案審查”、“集中談話”。丁在表態(tài)“積極配合”后,被帶往南昌昌北機場,登上飛往北京的飛機。據稱,有10名警察左右隨行。
權威人士透露,中紀委這名副書記是當天上午乘飛機來到南昌的。他首先來到江西省委,和省委常委們見面溝通。
上述權威人士指出,中紀委曾收到江西方面對丁鑫發(fā)的大量舉報,其中很多是聯名實名舉報信。
7月4日,中共江西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上,丁的初步違紀事實被通報。第二天,江西省檢察院召開全院干部大會,對此也作了通報。該院黨組副書記、第一副檢察長林海被宣布主持工作。
記者從參加這些會議的多位人士處獲悉,丁鑫發(fā)被認為“徇私枉法、以權謀私、包庇兒子違法活動”,但更詳細的事實則未予披露。
丁是中國第一個被立案審查的在位的省級檢察長
“先抓兒子,再抓老子”
據報道,經商的兒子被抓后,丁鑫發(fā)多次對外人強調,兒子的事是兒子的事
丁鑫發(fā),61歲,南昌縣人,出生農村,喜自稱是“農民的兒子”。18歲加入江西公安總隊,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服役31年,先后擔任江西省軍區(qū)副參謀長、武警江西省總隊總隊長。1992年3月至2001年初,任江西省公安廳廳長,2001年4月,任江西省檢察院黨組書記,同年6月,當選為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丁給人的感覺是,大刀闊斧,勇于創(chuàng)新,江西省公安廳和省檢察院的許多新做法都來自丁的親力親為。他還是個“工作狂”,每天的休息時間很少,據說檢察長辦公室的年輕人有時也感覺跟不上他的節(jié)奏。丁還主張“辦公室無抽屜化”:當天的文件當天處理,文件不過夜,隨到隨審,隨審隨簽。
據中央某法制類報紙今年4月報道,丁“在武警江西省總隊擔任總隊長的6年間,在全國武警部隊率先推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充分調動了官兵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總隊的多項工作走到了全國武警部隊的前列。在江西省公安廳擔任主要領導的10年間,公安隊伍建設、業(yè)務工作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涌現出邱娥國、潘疤等一批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先進典型。他到江西省檢察院只三年時間,就把江西檢察工作帶入了全國檢察機關的先進行列”。
然而,在2000年初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對省政府有關廳局長的投票選舉中,丁鑫發(fā)的得票數居然沒過半,從而落選,引起當地政界嘩然。
談及這次落選,參加過這次投票的一位人大常委會常委說,那時候江西公安形象不大好,老百姓意見很大,作為公安廳廳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江西省公安廳一名官員記得,“落選后,廳長好長時間都沒來上班,好像住院了!
丁鑫發(fā)以廳黨組書記的身份重新上班后,立即在全省公安機關轟轟烈烈推行行風評議活動,并親自走上南昌八一廣場接待群眾訪問,一時成新聞熱點。
幾個月后,丁在第二次投票選舉中高票當選。
大約1年后,丁鑫發(fā)走馬上任江西省檢察院檢察長,進入副省級干部序列。此前,他已在省公安廳當了連續(xù)兩屆共10年的廳長,是該省各廳局長里連任期最長的,屬于江西政法系統(tǒng)公認的“重量級人物”。
“丁鑫發(fā)被抓起來了!”消息一出門,江西政壇震動不小。據稱,與丁牽涉的多名官員正在接受調查。
其實,丁的“出事”,早已顯露端倪。
江西省紀委一名工作人員回憶,今年5月,中紀委派出調查小組悄悄進駐江西,“多處踩點”。大家都猜測可能要動哪個省級干部,猜來猜去,發(fā)現丁鑫發(fā)經商的兒子丁×華被抓,才斷定是丁“要犯事了”。很快,社會上也有了丁被抓的傳聞。
據說,丁的愛人在兒子被抓后,立即住進了醫(yī)院。
丁鑫發(fā)在兒子“出事”后,似乎更急于讓媒體報道他的行蹤。6月28日,他在全省檢察機關反貪局長會議上部署反貪工作,并在當天的江西衛(wèi)視新聞里露面。7月1日晚上,他還同其他省領導一起,在省藝術劇院觀看“七一”文藝晚會。第二天,報紙上出現了他的名字。但正是這一天,他被中紀委帶走了。
據媒體報道,丁多次對外人強調,兒子的事是兒子的事。
丁鑫發(fā)為何被抓
傾向于一致的說法有:出面承攬工程、收受賄賂,包庇兒子違法活動,阻撓有關部門對某離任高官的女兒進行審查
丁鑫發(fā)被立案審查的原因,坊間傾向于一致的說法包括:出面承攬工程、收受賄賂,包庇兒子違法活動,阻撓有關部門對白某(江西省離任多年的某高官的女兒)的審查,等等。
在丁任公安廳長時,他在贛江之濱與境外某企業(yè)合作,準備建江西最高的商務樓,建了四五層后,因種種原因擱置下來,成為南昌有名的“爛尾樓”。
這棟樓的產權原來一直歸公安廳,但丁鑫發(fā)離任廳長之后,就神秘地成了個人所有。現著手開發(fā)這棟樓的公司——中順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其老板正是丁鑫發(fā)的兒子丁×華。丁×華被抓原因傳聞很多,一種說法是與這棟樓有關。
記者在中順國際大酒店工地看到,只有幾個工人在忙碌,F在,這里已經建起一棟高樓。在去年6月中順國際大酒店動工后,當地媒體報道說,投資8億興建,高38層、南北雙樓分別高達145米和147米的中順國際大酒店,將是南昌最高的標志性建筑和展示英雄城新風貌的又一道靚麗風景線。
半年后,大酒店主樓即封頂,但隨著丁×華的“出事”,號稱“江西省首家嚴格按照國際五星級標準興建”的酒店便再無進展。
媒體還披露,丁的干兒子涉嫌偷稅漏稅。知情人告訴記者,這個干兒子就是江西某房地產公司老板鄒某。鄒在南昌開發(fā)有幾處房產,但頻遭業(yè)主投訴。
7月11日,記者找到南昌市象山南路上鄒某開發(fā)的景×大廈。這棟樓將建16層,現建到9層。工程概況牌顯示,這樓于2002年3月開工,于2004年12月竣工。
實際上,這棟樓斷斷續(xù)續(xù)建了將近10年。而地皮最先的老板,正是離任江西某高官之女白某。
1992年12月,景×大廈所在的這塊地皮被批準拆遷。與拆遷戶簽訂合同的,是毫無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的京昌貿易公司,具有深厚政治背景的白某是這家公司老板。地皮曬了幾年太陽后,轉手給鄒某。
鄒某也不急,開工不久就停了下來。直到2000年,大廈建起2層后,開始在媒體大做廣告,由于處在市黃金地段,房價又稍低于市價,期房賣得很火。
但是,大廈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fā)商與業(yè)主合同沒有到市房管局備案。在這種情況下,當地銀行仍然辦理了相關按揭手續(xù)。
直到2003年底,大廈仍沒長高,幾乎成了“爛尾樓”。當地媒體接投訴后介入,但最后不了了之。
據熟悉內情的當地人士說,鄒某公司是全省遭投訴最多的房地產企業(yè),它在南昌郊區(qū)開發(fā)的大城××別墅群也存在同景×大廈同樣的問題:交了首付和按揭金,卻長年等不來現房。
據傳,鄒某現已潛逃。記者撥通景×大廈售樓電話,對方表示“不知道老板情況,這與公司正常運轉沒有關系”。記者在大樓工地看到,只有少數工人在作業(yè)。
丁鑫發(fā)為官期間,喜歡蓋房子。除了贛江之濱的那棟爛尾樓外,省公安廳氣派的門樓,也是在丁鑫發(fā)的手里除舊換新的。
來到省檢察院后,丁又蓋了兩棟樓,一棟是培訓大樓,一棟是京東賓館,分別坐落在省檢察院大門的兩側。
7月11日,記者來到京東賓館,前臺小姐對賓館的造價不甚清楚,但很自豪地告訴記者,這是座準三星級賓館,雖只有7層高,但裝飾非常豪華,最低檔的標準間,房價打折后也要188元,總統(tǒng)套間則要3888元,餐飲單包廂的最低消費則要488元。
另外,丁到省檢察院后,還對老辦公樓進行了全新裝修,“是省里辦公環(huán)境最好的大樓之一”。
記者近日從消息靈通人士處得知,與丁同鄉(xiāng)的一名搞建筑、裝修工程的包工頭在丁事發(fā)后迅速潛逃。
丁鑫發(fā)案件震動江西
江西省委有關領導指出,各級領導干部不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
江西官方對丁鑫發(fā)事件諱莫如深。但在一些相關單位和部門,包括全省各基層檢察院,丁鑫發(fā)事件已經被內部通報。7月6日,省公安廳臨時召開全廳干部職工大會,傳達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其中就通報了丁鑫發(fā)案件。江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蔡安季在大會上說,這些都是丁的個人行為,無損于江西紅土地的形象。
在7月4日召開的這次省委全委會上,除了丁鑫發(fā)事件,余小平嚴重違紀問題在余自殺10個月后也予以正式通報,同時通報的還有幾名處級干部所涉問題。
江西省委有關領導就此指出,在改革開放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腐蝕與反腐蝕、腐敗與反腐敗的斗爭非常尖銳和復雜。各級領導干部不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更不能縱容支持他們利用領導干部的職權和職務影響牟取私利。
就在這次會議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省委常委會提名的有關設區(qū)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這在江西還是首次。以前,設區(qū)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的正職都是省委常委會說了算。
這是江西省委積極響應中央關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關規(guī)定的一個大動作。
這次省委委員投票產生設區(qū)市黨政一把手政策的推行,發(fā)生在丁鑫發(fā)被立案審查的第三天。
□采寫 本報特派記者 袁小兵
責任編輯: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