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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4月12日電 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04年4月15日起施行。這是上海市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立法程序中引入人口綜合管理機制,這在國內(nèi)地方立法中尚屬首次。新條例最矚目的是,將可生育兩胎的人群范圍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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