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在和平體育館舉行了第12次局長接待日活動。天津市公安局局長武長順在聽取群眾反映時,對承辦具體問題的民警發(fā)火:為什么非要等群眾把問題反映到局長一級,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他批評有些公安民警:面對老百姓的難處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甚至是左推右擋的態(tài)度,缺乏最起碼的責任心,缺乏對老百姓的真情實感。
天津公安機關從2003年3月開始實行局長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由市公安局局長、副局長及各分局局長集體接待群眾來訪。2月10日接待日,有200多名群眾前來反映各種問題。
劉鳴昆是一名腿部有殘疾的中年男子,他排在隊伍的第一個。劉鳴昆向武長順局長反映,由于派出所民警相互推諉,他和農(nóng)村戶口的妻子所生女兒一直沒能在其居住地上戶口。而按規(guī)定,殘疾5年以上,妻子與丈夫在城市共同生活10年以上,子女可以在城市落戶。因為沒有戶口,女兒不能享受低保,全家生活非常困難。武局長當即要求有關部門立即查辦此事,并要將此事拍成錄像,在全局范圍內(nèi)播放,讓公安民警自我反省工作中的不負責之處。
一名楊姓女子,反映某派出所幾位民警利用職務之便敲詐其1.9萬元的問題,這已經(jīng)是她第二次來訪。武局長在聽完后,詢問相關工作人員上次接到反映后的處理情況。有人回答說是已經(jīng)找到涉嫌民警,但幾個人全部否認此事。武局長聽后非常氣憤:“查案子不能聽一方說沒有就完了,尤其是涉及到我們自己的民警,更不能護短,要一查到底!群眾如果沒有冤屈,是不會一次兩次來反映問題的。可是我們有的公安人員卻‘一平二抹’,就把群眾擋回去,這是缺乏最起碼的責任心!蔽溟L順要求有關人員立刻追查此案。李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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