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上海1月28日電
為徹底治理“會海”,切實轉變作風,上海市政府最近出臺了有關加強會議管理、減少全市性大會的意見,以有效解決會議過多過濫的問題。
每個交流發(fā)言不超過15分鐘
上海市政府出臺的這個意見明確提出:由市政府召開的部署性大會,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交流性大會的每個交流發(fā)言,一般不超過15分鐘;政府部門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匯報的每個議題,匯報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
全市性大會須正式審批
上海市政府同時明確:各類非常設機構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得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的名義召開;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大會,須報經市長審批;各部門要求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須提前15天向市政府正式行文請示,未經正式程序審批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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