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我市建國以來最大的一起系列縱火案的犯罪嫌疑人于振剛(本報曾多次予以報道)被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去年9月至今年3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于振剛攜帶螺絲刀、打火機等作案工具,先后竄至金鄉(xiāng)路19號、上海路70號、東風(fēng)電影院等處,采取撬門鎖、爬窗等手段,入室盜竊33起。為破壞現(xiàn)場,于振剛在30起案件中,用打火機點燃易燃物品后逃離,燒毀了價值達(dá)176萬元的物品。
1月24日凌晨1時許,于振剛竄至中山路136號新昌商店,撬門入室,竊得手表兩只、照相機一架,并點燃室內(nèi)衣物,睡在店內(nèi)吊鋪上的葉某和林某被活活燒死。
3月10日凌晨3時,守候多日的民警將于振剛抓獲。(聶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