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從近日召開的2001年機動車及駕駛員檢審會議上了解到,今年的年審工作將從6月1日開始,預計到11月底結束。凡是持有青島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2001年1月1日以前核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副證上蓋有“審驗合格至2001年11月有效”字樣的駕駛員,和2001年1月1日前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都屬于審驗范圍。
年審期間,為便民利民,交警部門向社會公開檢審程序,公布收費項目的標準,并承諾:凡手續(xù)齊全、檢驗合格的,一律一次性簽章完畢。
市交警部門還設立了檢審工作舉報電話5815060。(戴謙周江波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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