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劫案最新消息 6名劫匪被判死刑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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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昨日電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審理去年11月11日發(fā)生在南昌市洪城大市場的搶劫銀行、故意殺人案。并當庭宣判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華敏、胡光華、鄭國維、羅堅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吳招軍、龍峰杰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經(jīng)過南昌市公安機關(guān)近兩個月的全力偵查,這6名犯罪嫌疑人在今年1月15日全部落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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