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發(fā)布最新提示!
2020-02-26 21:43 青島日報
2月26日,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發(fā)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外國人簽證延期和停居留證件辦理的提示》,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對現(xiàn)階段有關外國人簽證延期和停留居留證件辦理方面的注意事項做出提示。
?關于居留許可復次申請的,由單位外管聯(lián)絡員或親屬代為前來辦理,外國人本人無需到場。對于近期入境的外國人,需嚴格按照疫情期間有關要求進行隔離,隔離期滿后由單位外管聯(lián)絡員或親屬代為前來辦理。
?關于居留許可新辦以及簽證延期等確需外國人至現(xiàn)場的,需嚴格按照疫情期間有關要求進行隔離,隔離結束后前來辦理。
?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外國人簽證、停居留證件過期的問題,根據(jù)國家移民管理局前期有關通知,對因疫情防控原因難以按時出境且無法及時辦理簽證、停居留證件延期手續(xù)的,移民管理機構可依法依規(guī)視情從輕、減輕或免予逾期居留處罰。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對外咨詢電話:0532-66573250,非工作日可撥打:0532-66573200。
(記者 藺君妍 來源 青島日報客戶端“青島觀”、青島公安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