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1月6日訊 (記者 李倍)日前,青島新聞網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加強住房公積金信用體系建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現(xiàn)行的業(yè)務規(guī)定,出臺了《青島市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
該《管理辦法》采取信用分級評價、分類監(jiān)管的方式,將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繳存單位,以及與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有關聯(lián)的合作銀行、房地產企業(yè)、中介服務機構等作為信用主體,根據其信用狀況區(qū)分認定為守信(A級)、一般失信(B級)、嚴重失信(C級)三個等級,并實行不同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
《管理辦法》規(guī)定,將不繳欠繳公積金、騙提騙貸公積金、逾期償還公積金貸款等行為納入信用評價體系,按照信用等級分別給予暫停5年內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通報信用主體單位、納入社會信用評價范圍等懲戒措施,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整體管理水平,為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9-11-06 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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