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質疑通信企業(yè)寬帶格式合同有“霸王條款”之嫌——
包年到期為何繼續(xù)聯(lián)網扣費
與通信公司簽訂了兩年的寬帶包年合約,并一次性交齊兩年的服務費,兩年后合約到期,寬帶服務卻沒有終止,消費者的賬戶上仍然每月被扣費,而且是由包年轉為價格相對較高的包月收費。在使用寬帶包年服務中,不少市民會遇到這種合約到期卻繼續(xù)扣費的情況。
市民劉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2017年8月,他通過手機撥打10086,辦理了兩年的移動寬帶包年業(yè)務,并一次性付清兩年的寬帶服務費。今年7月,寬帶包年到期,劉先生認為合約到期就會自動停止,就不再使用這個寬帶端口了。10月初,劉先生突然發(fā)現(xiàn),這個寬帶在8月和9月兩個月仍然在手機上自動扣費,總共扣了120元。
“寬帶到期不用了,怎么還在扣費?”劉先生趕緊打電話向移動公司詢問,得到的答復是:寬帶包年到期,客戶未辦理停機業(yè)務,寬帶服務不會自動停止,客戶仍需交納寬帶服務費。
“我們簽訂的是兩年包年合約,兩年到期就應該合同終止,繼續(xù)提供服務就是強制消費,哪怕提前給我個短信告知,我也會去辦理斷網?!眲⑾壬f,寬帶到期前后,他的手機沒收到任何關于寬帶包年服務的電話或短信提醒。此外,寬帶開通與斷網的辦理方式,也讓劉先生覺著不可理解。劉先生說,開通寬帶時,他打了一個電話,就有工作人員上門安裝辦理了,但寬帶到期需要斷網時,通信公司卻要求必須本人到營業(yè)廳辦理。
“這是不是人為地給斷網報停制造門檻?”劉先生質疑說,現(xiàn)在的大數(shù)據(jù)比對、人臉識別、密碼驗證等手段如此發(fā)達,手機銀行網上轉賬匯款都可以秒轉,為什么通信公司非得要求消費者親自到營業(yè)廳辦理斷網手續(xù)。
劉先生通過青島市政務服務熱線投訴此事。隔了一天,移動公司就有工作人員告知劉先生:“之前從手機費中扣除的兩個月120元寬帶費用,可以減免80元?!?/p>
“合同到期了,我就再沒用寬帶,憑什么仍然讓我交40元使用費?!眲⑾壬f,“就像我在飯店點了兩盤菜,服務員又自作主張多給上了一盤,算賬時讓我交三盤菜的錢,這合理嗎?”
和李先生一樣,姜女士同樣有過這樣的遭遇。去年5月,姜女士在聯(lián)通辦理的寬帶包年業(yè)務,簽的是一年的寬帶包年合約,交了800元的寬帶包年費用。寬帶服務一直正常使用,沒有任何異常。
今年9月,姜女士突然想起家中的寬帶可能需要續(xù)費,就到聯(lián)通營業(yè)廳查詢。工作人員告訴她,她去年辦理的一年期的寬帶包年業(yè)務,5個月前就已經到期。之后的5個月屬于超期使用,需要按照包月的收費標準,交納500元的寬帶費用。
“我們簽訂的是為期一年的寬帶包年合同,而且我也把這一年的服務費交了,為什么寬帶包年到期后,不給我提醒或斷網,而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包年寬帶轉為收費額更高的包月?!苯空f,營業(yè)廳工作人員說曾經給她發(fā)過寬帶到期的短信提醒,但自己的手機從來沒收到過這樣的短信。
姜女士認為,自己和通信公司簽訂的是一年的包年寬帶協(xié)議,并且預交了一年的寬帶服務費,那么也就是說自己采用預付費的方式,購買的是這一年的服務。到期后,寬帶包年服務就應該終止。而實際情況是,一年到期后,預付費寬帶包年終止了,通信公司將服務模式改為后付費的寬帶包月。姜女士說,之前辦理寬帶包年時,聯(lián)通工作人員并沒有告知她,寬帶包年到期后必須主動辦理斷網。
姜女士在與聯(lián)通方面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撥打市政務服務熱線投訴。最終,聯(lián)通工作人員給她打來電話,表示可以將500元“包月寬帶費”轉成下一年寬帶包年的費用。
“通過投訴方式得到的處理結果,其實就等于我仍然以800元的價格,再續(xù)了一年的寬帶包年?!苯空f,但她仍然對這種寬帶到期后自行給更改服務套餐,繼續(xù)強制消費者購買服務的做法表示不滿。
記者撥打移動公司電話咨詢寬帶包年業(yè)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理開通寬帶,只需打電話預約,就會有技術人員上門安裝開通。而記者又詢問合約到期是否也可以電話取消。工作人員表示,必須由機主帶本人身份證,到營業(yè)廳辦理取消。如果寬帶包年合約到期,消費者沒有主動辦理取消,該公司將視為繼續(xù)需要寬帶服務,仍會產生寬帶服務費。記者對此項規(guī)定提出質疑,該工作人員稱:“這是公司規(guī)定?!?/p>
“在日常生活中,我在與通信公司簽訂寬帶包年合同時,就對格式合同中包年到期轉為月租的條款提出過質疑,并且據(jù)理力爭,讓通信公司將該條款劃掉。”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專家委員、山東華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隋思玉律師告訴記者,寬帶服務中使用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而格式合同中,就容易存在不利于消費者的不合理條款。就目前的狀況,只能通過更多消費者對不合理格式合同進行抵制,才能促使企業(yè)對不合理條款做出修改。
同樣是提供寬帶業(yè)務,其他城市的通信公司又是怎樣規(guī)定的?記者撥通杭州市聯(lián)通公司服務熱線,負責辦理寬帶業(yè)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杭州當?shù)剞k理寬帶包年業(yè)務到聯(lián)通營業(yè)廳辦理開通,按照提供服務的合約期限,寬帶包年服務到期后,不需要消費者辦理任何業(yè)務,寬帶服務會自動停止。也就是說,寬帶包年到期就會自動斷網,不再產生任何費用。記者又撥通杭州移動公司的寬帶業(yè)務電話,工作人員同樣表示,該公司提供的寬帶包年服務到期后,就會自動斷網,不需消費者主動申請。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邱正)
記者點評
對“霸王條款”亮劍
格式合同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絕對的經濟優(yōu)勢或壟斷地位,而另一方是相對弱勢的消費者。通信公司占有稀缺資源,對消費者而言,不接受其制定的“霸王條款”,就得不到所需服務。
事實上,“霸王條款”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也不利于商家自身的長遠發(fā)展。如果商家不是更多地考慮如何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逃避自身責任、損害消費者利益上,這樣目光短淺的企業(yè)肯定走不了太遠。
市場監(jiān)管部門也應主動作為,對格式合同里的“霸王條款”亮劍,維護消費者權利。
2019-11-01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9-10-31 青島新聞網
2019-10-31 青島新聞網
2019-11-01 青島新聞網
2019-11-01 青島網絡廣播電視臺
2019-11-01 青島早報
2019-11-01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9-11-01 大眾網·海報新聞
2019-11-01 青島日報
2019-11-01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